【童樂居案】涉教學棒打頭警誡稱事發時失控 44歲前職員認虐22童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10 15:00

最後更新: 2024/01/10 17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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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法院續審童樂居案。(資料圖片)

童樂居虐兒事件共3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,44歲前職員涉用教學棒敲打、波鞋打面和舉起揈180度等方式虐待至少22名幼童,被捕後解釋當時失控、發怒,自己或在懲罰兒童,該職員今(10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37項虐兒罪。法官統計,案情描述被告以至少20個「手」部動詞施襲;控方指被告涉125宗襲擊事件。法官將本案押後至不認罪被告一案審結後處理求情及判刑,散庭時被告哭至需要懲教扶回羈留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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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趙詠茜(44歲)今承認37項虐兒罪,為童樂居案中被控最多控罪的被告。事發於2021年10月至12月在童樂居內,涉及至少22名1至3歲兒童。

案情指,警方翻查2021年9月18日至12月28日期間童樂居室內及室外範圍的閉路電視片段,共發現407宗虐兒事件。片段顯示,被告曾在活動室突然脫鞋拍打1名男童的面,再扔教學棒到地上,踢男童的頭示意他拾起教學棒,男童交給被告後再遭用棒敲打頭和腳數下;被告又曾用上衣大力鞭打兒童的頭、舉起雙腳捽兒童的面、提起兒童的背心後領拖行約5米,兒童雙手放在頸部和露出痛苦表情,疑似呼吸困難、抓住兒童的頭髮和手臂,舉起揈180度後擲到嬰兒床上。

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,其中當被告陪同一群兒童看電視時,被告突然將教學棒擲向1名企在電視機旁的男童,再脫鞋3度擲中男童的腳,被告穿鞋前又用腳推1名女童的面。

據錄影會面內容,被告育有兩名7歲和10歲的女兒,被告看完部分閉路電視片段後承認犯案,她承認無需要亦無收到指示襲擊兒童。被告解釋她當時情緒不穩、失控、發怒,她或在懲罰兒童,她承認兒童有機會受傷,但她當時沒想過可能出現的後果。

控方讀畢案情後,法官稱案情描述被告以「拍、打、提、拉、擲、搖」等至少20個「手」字部動詞施襲,尚未計及其他非「手」字部動詞。控方另指,被告共涉125宗襲擊事件。

法官將本案押後至不認罪被告一案審結後處理求情及判刑,被告須還押。散庭時被告在犯人欄座位哭成淚人,要由2名懲教扶起返回羈留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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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